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國發〔2015〕50號)和《北京市大數據和云計算發展行動計劃(2016-2020年)》(京政發〔2016〕32號)等文件要求,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參與我市大數據培訓工作,促進大數據培訓工作健康有序發展,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以下簡稱"市經濟信息化局")現面向全社會開展北京市大數據人才培訓示范基地和教學實踐基地征集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培訓機構、企業等,近3年內無失信記錄和違紀違法現象,經營狀況良好,且分別具備以下條件者,均可申報。
(一)大數據人才培訓示范基地申報條件
1.具備相應培訓資質的獨立法人單位,從事教育、教學產品研發、專業培訓等相關業務,具有2年以上信息化、大數據等人才培訓經驗,培訓質量優良,具有較好品牌效應。
2.大數據培訓師資力量雄厚,擁有專職或兼職教師20人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高級技術技能職稱的教師不少于10人;教學隊伍穩定,業務水平高,能按照不同培訓對象需求,開展大數據培訓課程設計,并具有大數據培訓教材編撰能力;具有一定規模的大數據教學培訓、過程管理和教學質量評估等實施能力。
3.基地培訓負責人應具有3年以上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和管理經驗,具有專業的培訓策劃、組織、操作與管理能力,具有承擔類似培訓組織管理等經驗。
4.具備滿足不同人才培訓需要的場所、儀器、設備、教材、課件等教學設施;具有一套完善的培訓管理制度和教學工作規范。
5.能夠參與北京市大數據行動計劃課程體系規劃設計、教材編撰等相關建設工作;每年能夠按照北京市大數據行動計劃課程體系承擔一定數量的公益性大數據人才培訓任務;能向市經濟信息化局提供培訓教師、課程體系、教材講義、培訓場地、課件產品等資源的共享、共用。
(二)大數據教學實踐基地申報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智慧城市、信息化、大數據等領域相關業務5年以上的單位,在行業領域具有一定知名度或典型應用示范效應。
2.具有專人負責大數據教學實踐和管理工作,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高級技術技能職稱的教師不少于5人;大數據教學實踐經驗豐富,教學實踐課程體系完整,并具有大數據教學實踐課程教材編制能力;具有大數據相關產品、典型案例等的展覽展示、現場實踐和應用研討類教學課程培訓實施能力。
3.具有200平方米以上的教學實踐場所,教具儀器、設備、課件等配套齊全;具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實訓工作規范。
4.能夠參與北京市大數據行動計劃課程體系規劃設計、教材編寫等相關建設工作;每年能夠按照北京市大數據行動計劃課程體系承擔一定數量的公益性大數據教學實踐任務;能向市經濟信息化局提供教學實踐場地、教材講義、教具儀器、課件產品等資源的共享、共用。
二、申報材料
(一)北京市大數據人才培訓示范基地報送材料
1.北京市大數據人才培訓示范基地申請表(見附件1);
2.大數據人才培訓示范工作實施方案,主要包括實施目標、實施策略、課程體系設計、特色課程大綱、培訓質量評估方案、實施步驟、實施計劃、保障措施等有關內容。
3.法人證書復印件、辦學許可證或培訓許可證等證明復印件;
4.師資隊伍資料,包括:專兼職教師勞動關系證明、學歷及職稱證書復印件,教師授課情況登記表、教學質量評估記錄等有關材料;
5.基地培訓負責人簡歷、從事相關培訓工作業績證明材料等;
6.從事過的信息化或大數據培訓案例證明材料,相關課程課件、教學產品等展示材料;
7.申報單位相關培訓管理、教學管理制度,教師選聘、考核、獎懲及淘汰制度等文件;
8.培訓場地產權證明復印件或租賃合約證明材料,集中教學場所和辦公用房等場地、教具儀器、教材講義、設備、課件等教學設施等證明材料;
9.其他能夠體現本單位具有大數據相關培訓能力的文件、材料。
(二)北京市大數據教學實踐基地報送材料
1.北京市大數據教學實踐基地申請表(見附件2);
2.大數據教學實踐工作實施方案,主要包括實施目標、實施策略、實踐課程設計、現場教學內容、教學方式、教學質量評估方案、實施步驟、實施計劃、保障措施等有關內容。
3.法人證書復印件;
4.師資隊伍資料,專兼職教師勞動關系證明、學歷及職稱證書復印件;
5.教學實踐基地負責人簡歷、從事相關培訓工作業績證明材料等;
6.從事過的省級及以上規模的信息化、大數據應用實踐案例證明,相關大數據實踐課程課件、教學產品等展示材料;
7.基地產權證明復印件或租賃合約證明材料,教學實踐場地照、教具儀器、設備、課件等教學實踐設施證明材料;
8.申報單位教學實踐管理制度和教學實踐工作規范等文件;
9.其他能夠體現本單位具有大數據教學實踐能力的文件、材料。
三、工作程序及有關要求
(一)工作程序
組織相關領域專家,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資料初審、專家評審、復審考察、名單公示、簽約授牌等流程進行基地征集、遴選和認定工作,確保大數據培訓基地的權威性、示范性、標志性和導向性。經認定授牌后,申報單位方可對外以人才培訓示范基地或教學實踐基地名義從事相關活動。
(二)基地管理要求
1.大數據培訓基地要有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制定和執行大數據培訓年度任務,建立完整的培訓檔案和工作臺帳;保質保量完成市經濟信息化局交辦的培訓任務,主動共享培訓教師、課程體系、培訓場地、課件產品等資源;建立培訓課程質量反饋和教師評價制度,不斷迭代優化培訓內容。
2.大數據培訓基地機構名稱、法人、業務范圍、專職教師等重要信息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報告備案,并辦理相關變更事宜。
3.對大數據培訓基地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估。年度評估不合格的,取消下一年度大數據培訓基地申報評審資格。
4.如在大數據培訓基地申報、運行、管理等過程中發現有違法違紀和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撤消稱號并予以摘牌。
四、報送方式
請各申報單位于2019年3月1日(星期五)前將紙質申報材料按所列順序裝訂成冊,A4紙打印,一式2份蓋騎縫章后報送市經濟信息化局,電子版發送至聯系人郵箱。
聯系人:付哲
電話:84373054,13511052521
郵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報送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辰西路12號數字北京大廈
附件:1.北京市大數據人才培訓示范基地申請表
2.北京市大數據教學實踐基地申請表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