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引進、培育、升級一批標桿型創新創業孵化器(含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完善全市創新創業生態,更好的為科技成果轉化和高精尖產業發展提供支撐,現面向全市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以下統稱"創新創業服務機構")組織開展2019年度"創新創業服務機構建設促進"專項申報工作,有關事項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北京地區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企業信譽良好,在行業內具有較高知名度;
(二)有穩定的孵化場地、設備和資金投入。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1000平米,總投資不少于500萬元,其中硬件設備投入不低于總投入的30%;
(三)有專業的國際化背景的運營團隊。運營團隊總人數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產業工作背景和創業工作經歷、投融資經驗、供應鏈管理或企業管理經驗的人員占比不低于20%;
(四)具備較強的資源整合能力。能夠較好地為中小企業和創新創業團隊對接各種資源,每年組織產業資源整合、投資促進、創業輔導等活動不少于10場;
(五)入孵企業和創新團隊聚集。入駐的入孵企業和創新團隊不低于50家,發展情況良好。入孵企業應主要從事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生產和服務,應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相關要求;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本孵化器場地內,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技術領域為生物醫藥、現代農業、集成電路的企業,孵化時限不超過60個月。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時間。即日起至5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材料。申報單位編寫《北京市創新創業服務機構建設三年工作計劃》(見附件)并提供所需佐證材料。全套申報材料打印、簽字、簽章后,掃描成PDF格式文件。請將上述文件及《北京市創新創業服務機構建設三年工作計劃》WORD格式文件,一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紙版蓋章原件請留存備用。
(三)咨詢電話:64840867
三、其他事項
市科委未指定、授權或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該專項代理申報活動。代理機構或個人的行為與市科委無關。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創新創業服務機構建設三年工作計劃.docx
市科委高新處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