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我市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科技創新,提升全市國際科技合作水平,推動"高精尖"產業發展,采取獎勵性后補助的方式,對"聯合實驗室和研發中心"工作任務進行支持。現就2019年度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支持內容
支持我市各類創新主體與海外頂尖機構合作,圍繞重點領域在京建立聯合實驗室和研發中心,構建雙向合作交流機制,促進聯合研究、科技人才交流與培養、先進適用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等。
二、支持方式
資金主要用于實驗設備購置、實驗環境測試、國際合作交流等方面。
三、支持條件
1、申報機構資質:在北京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的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企業等;
2、信用等級良好:申報單位應符合市科委信用管理要求,無不良誠信和違法記錄;
3、布局領域:優先支持在物質科學、生命科學、人工智能、集成電路、工業互聯網等重點領域布局聯合實驗室和研發中心;
4、外方合作機構影響力:在業界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具有較強的科研條件、研發實力、對外合作能力等;
5、外方項目負責人影響力:重點考慮外方項目負責人的總被引次數、篇均被引次數、高被引文獻占比(1%,10%)、H指數等量化影響力指標;
6、合作內容:聯合實驗室和研發中心合作內容具體、階段目標明確,合作方案合理可行,技術指標可考核;能有效利用海外科技創新資源,取得重大基礎前沿研究成果;能與產業和應用需求緊密結合,促進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能形成知識產權或相關技術標準;
7、資金投入:對聯合實驗室和研發中心已有資金投入或有明確的資金投入計劃及資金來源;
8、合作基礎:雙方已簽訂相關合作協議或意向書(在生效期內),并包含知識產權相關條款;協議中應明確雙方將為聯合實驗室和研發中心配套的相應資源;人員配置完善,中外高層次專家比例合理;
9、成效顯著:通過聯合研究,推動基礎研究或行業關鍵技術取得突破,已產生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未來研發計劃清晰明確、并具備可行性,預期經濟和社會效益特別明顯。
四、評定程序
工作任務評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照"公開征集—資格審查—專家評審—主任辦公會審定—網上公示"的流程進行。
五、經費安排
工作任務資金資助采取后補助的方式,一次性撥付支持經費,支持額度按照專家組評審意見進行分檔支持,第一檔支持額度不超過150萬元/項,第二檔支持額度不超過100萬元/項。支持經費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
六、績效管理
1、工作任務立項后需連續3年向市科委報送成果進展報告;
2、工作任務經費由承擔單位按照《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工作任務經費管理辦法》統籌安排使用,并應接受相關部門檢查監督。承擔單位有義務配合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部門完成項目績效評價、績效審計及績效跟蹤等工作。
七、報送材料
申報單位依據市科委通知要求,報送申報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申報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申報材料應包括:
1、《國際科技合作專項聯合實驗室和研發中心工作任務申請書》;
2、能夠證明聯合實驗室和研發中心建設成效的相關附件材料(合作協議、外籍專家簡歷、獲得外方資助的證明文件等)。
請將上述全套申報材料于2019年5月27日18:00前打印、簽字、蓋章,并掃描成PDF格式文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格式"聯合實驗室和研發中心—單位名稱"。紙質申報材料蓋章原件請申報單位留存備用,不需交予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聯合實驗室和研發中心工作任務申請書》.docx
北京市科委合作處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