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我市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科技創新,提升全市國際科技合作水平,推動"高精尖"產業發展,采取獎勵性后補助的方式,支持企業走出去開展海外布局。現就2019年度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支持內容
支持企業通過在海外設立研發中心、代表機構等,充分利用當地創新資源和需求,開展科技創新活動,促進技術、標準、產品等走出去。
二、支持方式
資金主要用于海外機構的研發投入。
三、支持條件
1、申報機構性質:在北京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的企業和機構;
2、信用等級良好:申報單位應符合市科委信用管理要求,無不良誠信和違法記錄;
3、布局領域:新一代信息技術、集成電路、醫藥健康、智能裝備、節能環保、新能源智能汽車、新材料、人工智能、軟件和信息服務及科技服務業等;
4、資金投入:對海外機構已有資金投入或有明確的資金投入計劃及資金來源;
5、團隊構成:海外機構人員配置完善,中外高層次專家比例合理,創新工作分配明確;
6、利用海外創新資源的能力:充分鏈接海外創新資源和渠道,通過合作實現走出去;
7、走出去進展順利:已完成海外機構設立,并有相關技術成果產出;
8、成效顯著:對企業整體研發能力提升以及全球化布局有明顯的促進作用,并產生了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下一步工作計劃清晰明確、并具備可行性,預期經濟和社會效益特別明顯。
四、評定程序
工作任務評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照"公開征集-資格審查-專家評審-主任辦公會審定-網上公示"的流程進行。
五、經費安排
工作任務資助資金采取后補助的方式,一次性撥付支持經費,支持額度按照專家組評審意見每個項目不超過100萬元。 支持經費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
六、績效管理
1、工作任務立項后需連續3年向市科委報送成果進展報告;
2、工作任務由承擔單位按照《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工作任務經費管理辦法》統籌安排使用,工作任務經費應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承擔單位有義務配合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部門完成項目績效評價、績效審計及績效跟蹤等工作。
七、報送材料
工作任務申報單位依據市科委通知要求,報送申報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申報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申報材料應包括:
1、《國際科技合作專項企業走出去海外布局工作任務申請書》;
2、能夠證明海外機構資金投入、建設成效的相關附件材料。
請申報單位認真填寫《國際科技合作專項企業走出去海外布局工作任務申請書》,打印1份,簽字蓋章后與附件材料一并掃描成PDF格式文件,于2019年5月27日18:00前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郵件標題格式"企業走出去海外布局—單位名稱"。 紙質申報材料蓋章原件請留存備用,不需交予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企業走出去海外布局工作任務申請書》.docx
北京市科委合作處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