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2019年政府投資管理 研究課題征集
時間:201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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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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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務院頒布《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12號,以下簡稱《條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為加快《條例》配套制度建設,確保《條例》順利貫徹實施,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啟動2019年政府投資管理重大問題課題研究工作,現向社會公開征集課題研究單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研究題目和要點
(一)政府投資年度計劃管理制度研究
研究要點:系統梳理分析總結有關部門、各地投資計劃編制的做法和經驗,按照《條例》規定的政府投資年度計劃管理規定,研究提出適用于全國范圍的政府投資計劃編制、申報、匯總、下達、調整及與財政預算的銜接等工作機制。
(二)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規范指引研究
研究要點: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是《條例》規定的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程序的重要環節。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對政府投資的新要求,在2001年制定的《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試用版)》基礎上,研究提出新的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規范指引,更好地指導投資者決策。
(三)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實施管理制度研究
研究要點:深入調查分析不同類型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根據《條例》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的規定,研究提出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實施管理的思路、措施,指導政府投資項目規范實施,確保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
(四)政府投資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制度研究
研究要點:根據政府投資項目特點及有關法律法規體系,細化《條例》對政府投資項目事中事后監管作出的一般性規定,研究提出具體監管措施、程序等,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管體系,指導投資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開展監督管理工作。
(五)政府投資項目績效管理制度研究
研究要點: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和《條例》要求,研究提出政府投資項目績效管理的思路、方法、措施,全面加強政府投資資金的績效管理。
二、申報要求
(一)國內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工程咨詢單位、律師事務所等機構或組織可按要求自愿申報相關課題,每個申報單位只能申請1項課題。
(二)申報單位應當具有課題研究的專業能力和經驗,深入掌握投資項目決策、實施、運營等全過程的法律法規和實際問題。課題負責人應當具備投資建設領域較高的政治素養、研究造詣和實踐經驗,并承擔所申報課題的實際研究工作。
(三)申報單位應當如實填寫《2019年政府投資管理研究課題申報書》。申報書一式三份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于2019年7月15日前(以郵戳時間為準)郵寄或快遞至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制度法規處(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38號,郵編100824),信封上請注明"課題申報"。
(四)研究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所有。
三、其他事項
(一)固定資產投資司將組織對申報書及有關材料進行評審,每個課題擇優確定1家研究單位,相關結果將通過固定資產投資司網站公布。對每個課題承擔單位,將簽訂課題委托協議并給予經費支持。
(二)課題執行時間一般為簽訂協議之日起至2019年12月,部分課題將延續至2020年6月。課題承擔單位應當接受固定資產投資司組織的開題、定期報告、結題評審。
附件:2019年政府投資管理研究課題申報書
一、研究題目和要點
(一)政府投資年度計劃管理制度研究
研究要點:系統梳理分析總結有關部門、各地投資計劃編制的做法和經驗,按照《條例》規定的政府投資年度計劃管理規定,研究提出適用于全國范圍的政府投資計劃編制、申報、匯總、下達、調整及與財政預算的銜接等工作機制。
(二)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規范指引研究
研究要點: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是《條例》規定的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程序的重要環節。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對政府投資的新要求,在2001年制定的《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試用版)》基礎上,研究提出新的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規范指引,更好地指導投資者決策。
(三)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實施管理制度研究
研究要點:深入調查分析不同類型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根據《條例》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的規定,研究提出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實施管理的思路、措施,指導政府投資項目規范實施,確保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
(四)政府投資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制度研究
研究要點:根據政府投資項目特點及有關法律法規體系,細化《條例》對政府投資項目事中事后監管作出的一般性規定,研究提出具體監管措施、程序等,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管體系,指導投資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開展監督管理工作。
(五)政府投資項目績效管理制度研究
研究要點: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和《條例》要求,研究提出政府投資項目績效管理的思路、方法、措施,全面加強政府投資資金的績效管理。
二、申報要求
(一)國內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工程咨詢單位、律師事務所等機構或組織可按要求自愿申報相關課題,每個申報單位只能申請1項課題。
(二)申報單位應當具有課題研究的專業能力和經驗,深入掌握投資項目決策、實施、運營等全過程的法律法規和實際問題。課題負責人應當具備投資建設領域較高的政治素養、研究造詣和實踐經驗,并承擔所申報課題的實際研究工作。
(三)申報單位應當如實填寫《2019年政府投資管理研究課題申報書》。申報書一式三份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于2019年7月15日前(以郵戳時間為準)郵寄或快遞至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制度法規處(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38號,郵編100824),信封上請注明"課題申報"。
(四)研究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所有。
三、其他事項
(一)固定資產投資司將組織對申報書及有關材料進行評審,每個課題擇優確定1家研究單位,相關結果將通過固定資產投資司網站公布。對每個課題承擔單位,將簽訂課題委托協議并給予經費支持。
(二)課題執行時間一般為簽訂協議之日起至2019年12月,部分課題將延續至2020年6月。課題承擔單位應當接受固定資產投資司組織的開題、定期報告、結題評審。
附件:2019年政府投資管理研究課題申報書
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
2019年6月21日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