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地申報單位:
為整合我市知識產權對外交流優勢資源,搭建開放性、多形式、可持續發展的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平臺,共同推動首都知識產權國際交往,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將啟動2019年首都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基地征集工作,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在承擔北京市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任務中取得顯著成績或具有鮮明特色、具有進一步發展潛力的,在北京市行政區劃范圍內注冊或登記的知識產權部門、園區、開發區、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創新型企業、社會團體和中介組織等機構載體。
二、申報條件
申報合作基地的單位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具備獨立開展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的條件和能力,對本領域或本地區開展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具有引導作用;
2.能夠長期穩定開展知識產權國際交流活動,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領域的涉外學術交流、技術交流、人才培養、研發產業化及中介服務活動等;
3.設置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對基地的日常工作進行管理,并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員;
4.具有相對穩定充足的用于知識產權對外交流的資金保障。
三、申報程序
1.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單位可以提出申請,申報材料為《首都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基地申報書》(見附件)。
2.專家評審。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申報條件的,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3. 認定授牌。評審合格的申報單位,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予以認定并授牌,并啟動開展2019年首都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基地賦予的工作。
四、申報時間
有意申報者請于2019年7月12 日(周五)前,將《首都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基地申報書》(見附件)一式三份份,經簽字蓋章后,報送至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國際交流合作處,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