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藝術基金 2020年度申報解讀(一)——系統附件上傳要求
時間: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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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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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藝術基金 2020 年度申報工作于 2020 年 1 月 6日正式啟動,請申報主體按照公告要求及時登錄基金申報系統填寫和上傳相關材料。提交的所有信息作為藝術基金審核評審的重要內容,要確保真實、完整、有效。現將申報系統上傳附件的有關要求說明如下:
第一,申報系統上傳附件分為項目材料、授權審批材料、身份證明材料、演出資質證明材料、社保材料、資金證明材料、財務報表等七個類別。
第二,身份證明材料、社保材料、資金證明材料、財務報表四個類別為所有申報項目的必交項。
第三,項目材料、授權審批材料和演出資質證明材料,打勾(√)和有文字說明的為必交項。
第四,身份證明材料、演出資質證明、獎勵證書有效證明文件、賽事主辦方出具的獲獎證明、行政部門的表彰通報等文件需提交原件的彩色掃描版本。
第五,社保材料、資金證明材料及財務報表需提交加蓋公章的掃描版本。
第六,申報主體提交的圖片格式為 JPG 或 JPEG,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 5M。音頻文件的格式應為 WAV 或 MP3,視頻文件的格式應為 MOV、AVI、FLV 或 MP4,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 700M,文件個數不超過 5 個,如遇文件過大請分段上傳。
附件:
1、北京文化藝術基金 2020 年度舞臺藝術創作項目系統上傳(附件)清單
2、北京文化藝術基金 2020年度傳播交流推廣項目系統上傳(附件)清單
3、北京文化藝術基金2020 年度藝術人才培養項目系統上傳(附件)清單